想炒股挣钱却没本金,一位银行职员动起了集资诈骗的歪脑筋。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身为国有银行工作人员的赵某,以“内部高息理财”“年化利率15%和10%”“保本保息”为诱饵,2013年至2020年2月间,诈骗41名亲朋好友约3354万元,将钱款用于炒股、炒黄金、地下黑彩等挥霍,造成约2300万元损失无法追回。 案发后,由于股票、外汇等账户一直亏空,无法填补因诈骗产生的巨额资金窟窿,赵某于2020年2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假借“高息理财”诈骗亲友3000多万 判决书显示,赵某是吉林长春人,案发前为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职员。赵某供述称:“2008年起由于想炒股票挣钱,但手里没有钱,于是我谎造了高息理财协议,骗取了几个亲属的信任,他们将钱直接转入我的账户,我用于炒股票、外汇和黄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20年2月间,赵某利用其在农行吉林省分行任职的便利,在其办公地点,谎称银行内部有高息理财产品,伪造吉林省农行公章,与李某、刘某等41人签订理财协议,以年利率15%和1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利用其5位亲属的银行卡进行转款,骗取李某等41名集资参与人共3353.6万元造成参与人损失共计2323.8万元。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赵某最开始盯上的诈骗对象竟是自己的直系亲属。据赵某供述,“首先我从我的弟弟和妹妹入手开始诈骗,然后再介绍给我的同学和朋友推销,我说这份理财协议保本保息,引诱他们购买我的虚假产品。”据赵某承认,其弟弟、堂妹等亲戚共8人,朋友共37人,受骗总人数45人。不过,法院审理查明,还有多位被骗者选择不追究其责任。 据受害人李某证言,“我被骗了一共5笔钱共110万元,我和张某、马某是同一天在赵某处投资,赵某以农行理财的方式,和我签订的理财协议,上面盖的是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的‘公章’,投资一年按照15%的收益率进行高息诱骗。我把我的钱存到理财的农行卡内,赵某跟我要的密码,然后他通过网银把我理财款额自动转账。”李某表示,赵某还自称是省农行信贷科科长。 唐某是赵某的舅舅,他证言称:“2016年11月份左右他跟我说要借身份证用一下,办张农行卡办网银,我没多想,就跟他一起到农行的营业网点办了一张卡,办好卡后银行卡让赵某拿走了。赵某称他开网银自己用,具体做什么我不知道。我听他说过理财项目,我女儿也在赵某那里投资了。” 此外,除了集资诈骗,身为银行职员的赵某还以“可以帮人办理银行工作”为名,分别诈骗2位被害人15万元。 用于炒股、网络赌博挥霍近2700万 实际上,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用于炒股,以及地下黑彩、网络黑彩等赌博行为外,赵某利用伪造的单位公章,与更多受害人签订所谓的“高息投资理财协议”。 赵某供述了其整个犯罪过程:第一步从我的亲戚入手,采用简单的协议。第二步我于2014年通过路边打野广告找到非法刻章的人,刻的农行吉林省分行的印章。第三步我在网上找的相关理财协议为模板,编造高息理财协议,针对不同的人我给了不同的利率,不同的人随机给利率,协议分一年和半年,年利率分别是15%、10%,半年10%。第四步进行宣传。首先我从我的弟弟和妹妹入手开始诈骗,然后再介绍给我的同学和朋友推销,我说这份理财协议保本保息,引诱他们购买我的虚假产品。第五步我将诈骗来的钱用于炒股、炒外汇、炒黄金、地下黑彩、网上黑彩等活动。 赵某还声称,这个理财产品是单位内部发行,只有内部员工或者员工亲属可以购买,购买没有上限。为获得被害人信任,赵某对之前到期的“理财产品”都兑现了承诺。 然而,数年以来,赵某将所骗钱款共计约3400万用于炒股、赌博等挥霍所剩无几。据当地检察院指控,经核对,赵某投入证券2240.3万元,收到回款838.7万元;赌博共计支出453.7万元,收入456.5万元。也就是说,赵某投入到炒股和赌博的资金将近2700万元。 赵某在供述中坦言,“我买的股票等产品根本没有挣钱,我都是用后面投资者的钱补前面投资者到期的钱。直到2014年我炒股票、外汇和黄金一直亏空,感觉资金偿付有困难,我就伪造公章,制造新的协议,向很多人推销这个产品,然后我用骗来的钱继续用于炒股票、外汇和黑彩,继续赔了更多的钱,直到现在我感觉无法偿付即将到期的钱。” 纸包不住火,2020年2月12日,赵某自行来到了派出所投案自首,供述了其多年来以虚假理财的方式集资诈骗,并无法填补窟窿的事实。 今年4月30日,当地法院对其作出了一审判决:赵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总和刑期为14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同时,法院责令赵某返还各集资参与人违法所得共计2323.8万元,返还以“办理银行工作”被骗的两位被害人共计30万元。并对赵某名下资产进行了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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