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分后悔,没想到卖给别人嘤航卡会这么严重,更没想过卖嘤航卡会给社会和别人带来这么大的危害,希望大家以我为鉴,不要贪图小便宜,落个害人又害己,也希望法庭原谅我的无知,对我从轻处罚。”
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年仅19周岁的被告人陈某留下悔恨的泪水,用带着啜泣的声音,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真诚悔过。最终,被告人陈某因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非法买卖电话卡和嘤航卡(即“两卡”)用于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近日来,福建漳浦法院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抓住涉“两卡”犯罪这个社会焦点,于3月17日至18日间,集中公开审理宣判涉“两卡”犯罪案件13件18人,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二年十个月不等刑罚,共并处罚金39万元,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切实做到惩处“零容忍”,实现严惩一批,教育一片,守护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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