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市初级法院1月25日宣布无罪释放一名法籍柬埔寨男子。
据了解,这名男子被拘押4年后,法院才以证据不足对他无罪释放,其原因是他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涉嫌欺诈了其公司70万美元。 庭审法官万纳指出,被告名为余某,55岁,是HICLO海鲜公司前主管。而三名原告是HICLO海鲜公司的股东,居住在法国巴黎。 万纳表示,被告违反《刑法》第393条款,涉嫌欺诈罪名,于2017年1月6日被逮捕。 1月25日万纳指出,因法院没有足够证据指控被告,因此被告被判无罪。 万纳说,法院经过调查后,发现原告指控被告私吞的款项,只是被被告用于兴建西港的制冰厂,而不是被被告私吞。 原告律师超速鹏指出,2013年期间,被告说服3名原告在西港投资兴建一家制冰厂。随后于2017年1月4日,3名原告向法院对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赔偿742,219美元损失和10万美元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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