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新兴传染病机构间工作组(IATF)于周四(20日)晚上发布了该国COVID-19疫苗临床试验指南。
IATF通过第65号决议,批准了疫苗开发分技术工作组提出的制定上述准则的建议。该小组由负责研究与发展科学和技术副部长Rowena Guevara担任主席。
IATF决议规定,所有临床试验申请必须提交给疫苗专家小组。 然后,申请将由指定的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提交给食品和药品监管局进行临床试验的审查和批准。
疫苗开发分技术工作组的任务是发布疫苗临床试验分区指南,“避免场所竞争”。
IATF指示地方政府单位优先考虑世界卫生组织支持的团结试验,而不是独立的疫苗试验。
关于COVID-19疫苗临床试验和试验参与者报酬的所有伦理准则,包括世卫组织团结试验和独立试验,都要经过菲律宾卫生研究伦理委员会的审查。
Rowena Guevara周三(19日)表示,由于该国正在与俄罗斯和其他16家疫苗生产商进行谈判,COVID-19疫苗临床试验定于2020年下半年开始。到2021年第二季度,COVID-19疫苗可能会分发给菲律宾人。
食品和药品监管局先前保证,如果监管和伦理委员会尚未彻底审查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文件,以确保疫苗的安全性,他们将不允许在菲律宾进行第三阶段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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