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这个废人 于 2020-6-28 21:53 编辑
疫情一别,不知各路英雄好汉过得怎么样?开篇先给各位好汉问个好!
本废人是一月底成为博牛小天使的,好像做点什么就对自己很有激励——原来很少逛博牛,成为小天使之后天天挂在博牛上,在线时间从一月末的四十多小时直线飙升到现在一百五十小时。刚开始封城也随时挂在博牛上,眼睁睁看着每天签到的人越来越少,不得不感叹,封城对大家的行为影响还是非常大的。
一个人待着太无聊,正好有朋友在做外卖,就去帮了下忙,本来是想赚点外快顺便看看能不能转行,结果刚开始第一天接单就接到要吐了,怀疑人生ing....幸好有还有有趣的人和好吃的食物支撑着我,强撑了半个月,到了5/14,后来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再继续了。什么?上博牛么?不可能了,有心无力啊;所以说人各有命,有些钱不该自己赚的就别赚了。
就这,结束之后还是用了半个月修养—本来预计一周就可以修养好,还跟博友约了一篇减肥的文章,想说说今年我的减重经历,一晃到现在了,仍然未能发表。修养的这段时间基本处于自闭状态,除了必须要做的工作沟通以及帮朋友搬家之外,连刚撩的小哥哥都聊丢了,毕竟越自闭就越丧失聊天的欲望罢!
原本还想,下一篇贴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写出来,但生活总是以他自己的节奏前进,各种话题层出不穷,早上刷新闻的时候突然刷到民法典通过,其中关于婚姻的一条是关于“离婚冷静期”,新规定中离婚的程序变为: ①夫妻二人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②进入30天的“离婚冷静期”; ③在“离婚冷静期”中,如果任何一个人不想离,可以直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申请,此时,不需要两人同时到场; ④如果中间没人撤回离婚,再进入30天的办理期,等到发证的日子,两人没一起去,被视为同时撤回离婚申请。
不知道各位看官如何看待这件事,本废人看到这个通知的时候,心率都加快了,引起了生理和心理双重不适,当下立马就想写一篇帖子开骂,但想到还要搬砖吃饭,还是先默默的把工作做完了,现在腾出手来,好好唠一唠这个事情。
这个提案并不是现在才出的,19年年底就看到过不少相关的新闻,本人对此都付之一笑:这么蠢的提案,莫不是在开玩笑吧?往下翻翻各种投票,看到反对的人占绝大多数,就放心了——毕竟提案也不是一定就通过了,结果是啪啪的打脸。 网络投票结果: (图片来自“舌头与拉链”公众号)
一、 对提案通过可能原因的胡思乱想
在网络投票一边倒的情况下,全国人大能在会议上通过这个提案,实在有些太出乎意料,总有种阴谋论的调调。
本废人不明白的是人大代表穿的是谁的鞋子?不由得合理的怀疑了一下人大代表的男女比例,我猜代表们大部分是男性吧。声明:并不是站在女权主义的角度,而是站在男女平等的角度来看。以废人人生快三十年的观察经历,在中国(农村,尤其是重男轻女的地方,别说现在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人数基本持平,想想有多少城市人口是最近这些年刚从农村迁移过去的,再看看2018年12月CNNIC的网民教育情况统计:受过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教育的网民占比分别为8.7%和9.9%),男女的生活经历和生活体验是完全不同的,而我们必须承认,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由于体力悬殊,女性还是处在弱势的一方。
写着写着,反而有些平静了,也考虑到人大代表中是不是有一部分人的受教育不高呢?所以也没有太多自主思考的能力,所以只能跟着提案走?又想想,都能当选人大代表,想必受教育的程度也不会特别低,这方面没有找到数据资料证实,有能找到数据的好汉可以分享下,万分感谢~
二、提案提出的初衷
官方说法是避免“冲动型离婚”,降低离婚率。
本废人的脑瓜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人支持这个提案了,从网上扒了些数据,原因大概是:
①离婚冷静期可能保护婚姻中的弱势一方——若一方蓄意离婚已经做好财产转移等前期准备工作,另一方直接同意离婚,则对形势另一方(弱势方)不利。
②离婚本就不应该是一个仓促的事情。
③离婚决定的是,夫妻双方是否恢复单身状态(即是否可以和别人结婚)和财产及抚养权的分配。关于两个人是否还继续生活在一起这个事实问题,不应该由离婚这个法律程序所决定——即改离的还是会离,跟程序没关系。
④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针对以上的反驳:首先,官方,你出来下,我问问你,你怎么确定这样可以降低离婚率?可能降低结婚率更有效吧。
反驳①如果对方已经做好了完全的准备,首先,一个月的时间你确定弱势方能找到对应的办法反击那个蓄谋已久的一方吗?其次,既然对方有想法且有能力有资源做好事前的准备工作,想必作为弱势方,能力和资源相对较差的情况下,先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远离这个披着羊皮的狼才比较好吧?
反驳②仓不仓促不是由外人判断,是由在关系内的双方判断。
反驳③法律的制定最开始是为了方便大家处理事情,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条款越来越合理化,在大部分的情况下,我们会倡导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个人理解,不然为什么会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呢是吧,理解不知对不对,欢迎来喷)。即使该离的还是会离,那在这个“离婚冷静期”的期间,如何才能保障夫妻双方或弱势一方的权利呢?
反驳④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以典型的美国为例,这个国家全球离婚率排名第十,离婚率并没有因为设置离婚冷静期而下降哦。本来向别人学习的时候就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所以不要因为别人做了什么就做什么,多想想为什么这么做以及这么做带来的结果是不是自己想要的吧!
三、为什么本废人不支持提案?
1. 离婚或者结婚,这些人生的重大决定,请相信每个人都会自己去思考,且也会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任,所以请不要跳出来这样那样好吗?两个人在一起需要两个人同意,而分开只需要其中一个决定就可以了,在某些时候拜托只要尊重我作为自由人的权利可以吗?不需要你去探究背后的原因并来干涉自由人的权利可以吗?
2. 制定这个规定背后的逻辑可以经得起推敲吗?如果要证明冲动离婚导致离婚率高,请拿出对应的“复婚率”高的数据出来是不是比较合理?毕竟没规定离婚之后不能复婚。
3. 家暴的情景下,如何保证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弱势群体(女性)的权利和人身安全?再次说明没有歧视,根据司法大数据发布的报告,在离婚纠纷的案件中,大部分提出离婚的都是女性,离婚诉讼原因中,感情不和因素占78%,家暴占比近15%,有91.43%的案件是男性对女性实施家暴。不得不说被家暴的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两害相权取其轻,相对担心冲动离婚及离婚率飙高,本废人更在意那些家暴案例中的受害者,两者带来的负面影响程度完全不一样。 数据展示: (图片来自“舌头与拉链”公众号)
作为21世纪新时代的小知识分子,本废人一直有一个概念:家暴大概只发生在父母那一代人的身上。直到看见了赤裸裸的数字,直到遇到了90后的她她她,乐观美丽坚强的她她她,才发现新一代的夫妻关系中也总能找到家暴的影子,甚至家暴致死或由于家暴自我防卫致使杀人的案件也每每可以看到。民法典刚通过,6/1就爆出的女子提交离婚诉讼书,男子不满在法院门口猛踹妻子脑袋的事件——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事件,可能是令人震惊的、痛心的事件,对于当事人却是痛不欲生的真实生活。想想当我们大谈自由的时候,这些人在经历什么?难道不该做些什么事情来改善这个现象吗?帮助她们快点离婚摆脱对方摆脱这段关系可以吗?
即使是现在没有离婚冷静期的情况下,还有“女子遭家暴致左耳失聪,法官判定为肢体冲突应该给男方机会,做出不予离婚的判决”,“婚登员以「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理由推迟办理离婚挽救 500 多例婚姻获奖「最美红娘」”这类事件频发,多加一个冷静期真的有必要么?
民法典没有设定任何离婚冷静期实行下的保护政策,直接实施,总让人想起来就有脊背发凉的感受。作为一个日渐强大起来的国家,法律的基石再慎之又慎的决定都不为过,没想到竟然以这样的方式落下了帷幕。
噫吁嚱,危乎草率也!
尚未结婚的废人说了一大通废话,感谢你花费宝贵的时间进行阅读。
祝你在不那么美好的世界,找到属于自己的美好。 我是废人,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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