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a9413 于 2018-8-28 15:09 编辑
近日,温州一顺风车女孩遇害后,武汉一名为“滴滴官方群”的QQ群中有人发表侮辱性言论,其言论随后被网友截图后贴出。8月27日晚,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称,已将散布侮辱言论的嫌疑人依法行政拘留。
通报称,乐清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案发后,QQ昵称为“幸运星”的网民在千余人的“武汉滴滴官方群”QQ群中发表侮辱性的言论,声称“真想强奸她”,该言论立即引发广大网民愤慨,已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8月27日,武汉蔡甸警方根据网友举报线索在辖区查获该嫌疑人。经审查,沈某进(男,29岁)对其在网上散布侮辱性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沈某进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8月26日,多位网友晒出群名“武汉滴滴官方群”的qq群聊记录,内容污言秽语、不堪入目。其中一名网名为“幸运星”的男子言论被网友批判后,竟然表示“开心就好,并不影响”。
昨晚22点56分,@平安蔡甸发布微博:#警情通报#“乐清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案发后,昵称为“幸运星”的网民 在千余人的“武汉滴滴官方群”中发表侮辱性的言论,声称“真想强奸她”,该言论立即引发广大网民愤慨,已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8月27日,武汉蔡甸警方根据网友举报线索在辖区查获该嫌疑人。经审查,沈某进(男,29岁)对其在网上散布侮辱性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沈某进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的网络言论承担责任。警方将对网络暴力行为继续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
另据报道:针对该网络事件,滴滴已经将情况汇报给武汉市公安局,一旦发现是滴滴平台司机,将永久解除合作。
滴滴答复如下:近日,有人在冠以武汉“滴滴官方”等字样的QQ群里,发布大量侮辱女性的恶劣言论。经核查,滴滴没有开设任何官方性质的司机微信群、QQ群,网络上传播的以“官方”名称命名的各微信群、QQ群中的发言人员真实身份有待确认。目前,我们已将该情况汇报给武汉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该事件性质恶劣,待警方核查实情后,对涉事的平台注册司机,滴滴将永久解除合作,绝不姑息。
武汉市两部门联合约谈滴滴8月27日,在武汉市客管处约谈滴滴出行武汉分公司基础上,武汉市交委与市公安局联合约谈滴滴出行等9家网约车平台,责令全市网约车公司加快推进合规化进程,切实落实承运人安全稳定管理主体责任,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整改情况。
滴滴回应群调侃:发布不堪言论男子被行拘!全面停止武汉顺风车业务!
武汉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要求:全市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把乘客安全放在首位,严守安全底线。对接入平台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改,并作出整改承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向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滴滴平台公司要对“武汉滴滴官方群”及聊天记录,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展开调查,对涉事司机坚决予以清退,相关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平台公司要以此为鉴,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提出明确的培训方案和教育计划;网约车平台要提供网约车平台数据,各平台公司要实时、全量、真实地将网约车运营信息数据接入全市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并确保数据质量。 对以各种理由拖延提供或拒不提供数据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全面整顿顺风车业务,滴滴平台公司要按照总部承诺,即日起全面停止武汉顺风车业务,不得再新接入未经许可的车辆和人员。 其他平台公司要认真吸取“8·24”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网约车平台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以顺风车名义组织非法网约车的经营行为。
武汉市交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将加强网约车市场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人员,以及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将依法追究平台公司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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