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劳工部(DOLE)提醒雇主,5月1日劳动节为法定假日,须遵守相应的薪资规定。
根据劳工部长比恩维尼多·拉格斯玛(Bienvenido Laguesma)发布的劳工第5号公告,5月1日劳动节相关薪资规定如下:
1.如果员工在劳动节当天未上班,但在劳动节前一天有出勤或带薪请假,他们仍应获得当日100%的薪资。
2.如果劳动节前一天为休息日或非工作日,员工只要在该休息日前一天有上班或带薪请假,仍有资格领取劳动节工资。
3.若员工在劳动节当天上班,前8个小时雇主须支付其200%日薪;超过8个小时,雇主应按该日每小时工资的30%额外支付加班费。
4.若劳动节当天同时为员工的休息日,但员工在劳动节上班,则雇主须支付员工基本工资的200%再加30%的附加工资;工作超过8小时,雇主则需再按该日每小时工资的30%额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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