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牛郎
我是钟丝,美国人。我是西部人,家族一直都是在西部,以牧牛为业,而我也自少就帮助家人,成为女牛郎,即使在读书时,我也是要帮助家中做牧牛的工作。我在十二岁时就能够从马上跳下来,把一只小牛驯服,而迅速缚好。也因此,在学校里,没有一个男孩子打得过我。我自小就习惯了粗鲁,在念中学时,我曾一拳把一个男孩子的牙床打裂了,进了医院,就因为他摸我的屁股。
直至进大学,我才暂停牧场的工作,由于大学距离牧场很远,需要寄宿。
我仍然是难改粗鲁的习惯,男孩子与我约会,手有什么不规矩,就要吃我一拳。渐渐,我变成了不大有男孩子敢追求了,因为我的凶恶之名已经传开了。
就是那些足球健将们也是不敢惹我,他们当然是可以打赢我的,不过他们对女孩子要求的不是打架,要打架,那有什么趣味呢?
我不是不美丽,否则中学时就不会有男孩子摸我的屁股,大学里也不会有那么多男孩子约会我,他们吃了拳头之后就知难而退了。
其实我也不是对男人没有兴趣,只是习惯太粗鲁了。一个女孩子,总得有一点矜持的,男孩子伸手过来,难道就挺起身子去让他摸吗?总是要假意拒绝的,别的女孩子是把他们的手推开。我则是一拳打过去。男孩子方面也有责任,他们总是第一次约会,手就伸过来了。起初我也是把手推开的,但我推得太用力,他们就用力强来。
于是,我就拳头对付。
我这作风,却使我有了另一种名誉,起先我是也不知道的,直至有一天,在游泳之后,我在更衣室里沐浴,史蒂娜忽然出现,从后面把我一抱抱住。
我连忙一挣挣脱了,吃惊地说:「你疯了吗?你在干什么?」
史蒂娜说:「我们大家都不喜欢男人,那么,我们在一起是可以过一段快乐的好时光的!」
这时我才明白了。史蒂娜是著名的同性恋者,她还以为我是她那一路。
我说:「也许,我认为我能给你的快乐时光,你是不认为享受的!」
「我们何不试试呢?」史蒂娜说。
「很好!」我说。
我在她的肚子上一拳。然后眼睛上一拳。她痛得蹲了下来,我则跨过她,更衣离开了。
这件事情,还有许多其她女孩子看着的,因此,我的不美之名,总算是可以得到洗刷了。
而我这一次一打,却把占美打出来了。
那一天,我在校园里,占美走到我的面前来,说:「钟丝,我可以跟你做个朋友吗?」
「我们是认识的,」我说:「我们不是已经是朋友了吗?」
「我今天晚上可以请你吃饭吗?」占美问。
「唔,」我打量着他,「我有什么功劳呢?」
「你——我们可以在吃晚饭的时候再谈吗?」占美问。
「好吧,」我说:「有人请吃晚饭,我怎会拒绝呢?」
我们约好了,我觉得奇怪,像占美这样一个男孩子,怎么会有胆量来追求我?他是那么斯文,他是挨不起我轻轻一拳的。不过我也很有新鲜感。从来未有过像他这样斯文的男人追求过我。
也许,他是会成功的。他是打不过我,但是他相信不会如何粗鲁,一个不粗鲁的男人,很容易把我征服了。打不过我是真的,但他做得好,就不需要打了。
而且,占美实在是一个很有吸引的男人。他给了我许多幻想,也因此当夜,我是作了一番刻意的打扮才去赴他的约会。
他原来是一个富家子,开了一部名贵的跑车来接我,我们到一个气氛很美好的地方去吃晚饭。那个地方,实在使我粗鲁不起来。事实上我的谈吐也不大能追上那个地方,到底我在牧场中长大,一直对着那些粗人,谈吐方面是未能适应的。
后来,占美说:「我很多谢你教训了史蒂娜。」
「为什么呢?」我问。
「因为史蒂娜夺去了我的女朋友,」占美说:「你替我出了一口气!」
我的拳头忽然发痒,又很想打他了,他只是为了这个而请我吃晚饭的。
占美说:「同时,我很想对你展开追求!」
「你——似乎弄不清楚一件事,」我说:「你因为我打了史蒂娜而高兴,那即是说你仍很重视你的女朋友,你却要追求我,那我算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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