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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温哥华太阳报》报道,近日BC省上诉法院就一起财产纠纷案作出裁决,确认父母为儿子和前儿媳购买北温房产提供的50万加元是赠与,无需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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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的原告是Avtar Singh Johal,起诉自己的儿子Harvinder Singh Johal和前儿媳Susan Frances Little。

    Avtar有一儿一女,生活富足。

    从2000年代中期到2016年,父亲Avtar一直带着自己的儿子通过一家名为Ethical Real Estate Ventures的公司投资土地开发项目。父子两人名下各有一个编号公司,并通过这两家公司持有Ethical的投资。

    作为“地主家的小儿子”,从事信息技术领域工作的Harvinder在地产投资方面得到了父亲的诸多照顾。仅在2007年3月、6月和8月,Avtar就向Harvinder和他的编号公司提供了多笔贷款,共计42.5万加元。后者在2007年9月归还了这些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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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之后,一家人的生活发生了诸多变故。

    2007年12月,Harvinder的姐姐去世,他继承了大部分遗产,包括一笔15万元的保险金和一套位于穆迪港的公寓。

    差不多同一时期,Harvinder和Susan相识,并在2008年3月开始同居,住在温东的一套公寓里。这套公寓是认识Harvinder之前,Susan在母亲的资助下购买的。

    2008年6月,Harvinder卖掉了穆迪港的公寓,净赚33万加元。靠着这笔钱、姐姐的保险赔偿金和Susan的教师工资,Harvinder在2009年2月到2012年1月间即使一直失业,也生活无虞。

    2009年7月,Harvinder和Susan登记结婚,随即开始着手换大房子。为此。当时不差钱的Harvinder垫付11.5万加元还清了温东公寓的贷款,还主动提出归还Susan母亲资助的1万元购房款,并多给了5000元以表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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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0月,温东的公寓成功售出,净赚27万加元。夫妻两人随即开始看房并为购买新房申请贷款。

    由于目标定在了房价高昂的北温和西温,虽然有75万加元的现金和42万元的贷款额度,他们依然买不起理想的房子。

    Harvinder很快就给父亲发电子邮件哭穷,表示因为出价不够高,offer屡屡被拒。如果把42万的贷款额度用满,月供就太高了,因此两个人希望能从父母那里借点儿钱,帮助还月供,直到他们能再卖出一两套公寓。

    最终,老父亲Avtar愿意拿出50万加元,通过其名下编号公司以银行汇票形式支付给儿子。2010年6月,小两口最终以130万元的报价拿下了北温Grand Boulevard的一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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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rvinder和Susan之后一直住在这里,并生育了两个孩子。2018年,两人感情破裂并申请离婚。由于Susan有残疾,不能拿到全职工资,希望卖掉大房子换一套小的,带着两个孩子生活。

    失去了爱女,独子又要离婚,Avtar自然难以接受,提出当初资助儿子儿媳购房的$50万是公司的房地产投资,因此自己是房产的所有权受益人之一,有权获得卖房款的一部分。

    但儿媳Susan认为这$50万是无偿赠与,不需要归还。而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和丈夫名下,售房款公公婆婆没有权利分一杯羹。

    奇怪的是,Harvinder没有与父亲和妻子中的任何一方统一口径,而是称这笔钱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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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C省高等法院支持了Susan的主张,认为这$50万是赠与,而非投资或者贷款。

    法官认为,首先小夫妻向父母寻求帮助时的事实状况支持这一判断。

    1、当时Harvinder的姐姐刚刚去世两年多,他是父母唯一在世的孩子以及遗产的唯一受益人。

    2、Harvinder和Susan的遭遇也值得同情。两人从2008年就一直为组建家庭而努力,Susan还曾经在2008年12月怀孕,但不到两个月就流产了。

    3、有先例可循。Avtar之前就曾向 Harvinder 提供财务援助,而这种援助最终给 Harvinder 带来了经济利益,也就是说,如果没有 Avtar 提供投资资金,Harvinder 将无法投资 Ethical,从而分享其公寓开发项目销售所产生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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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从证人证言的可靠性和可信性而言,由于没有书面文件,当事人的记忆也模糊不清,对于协商的过程和当时对这笔钱的定性三方都不能提供准确的信息。

    最终法官认为Susan的证词最为可靠,并且前后一致。而Avtar最初主张$50万是公司的地产投资,得知儿子辩称这笔钱是贷款时,又改口称自己认为投资和贷款就是一回事儿。

    此外,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Harvinder和Susan曾经先后联系了Dominion和丰业银行,并且分别在两家贷款机构都针对这$50万签署了赠与确认书,主要内容就是证明这笔钱是赠与,无需偿还;赠与人是直系亲属,以及该赠与不由任何在抵押财产的出售或购买中拥有直接或间接利益的第三方提供。

    最终,BC省高等法院认定Avtar提供的50万加元是无偿赠与。Avtar提起上诉,上诉法院维持了之前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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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观在另外一起类似的案件中,虽然也没有任何协议或者欠条,但父母有一个小账本,里面清楚记载了给每个孩子提供的资金数额,以及还款方式、日期和金额。法官就据此判断父母资助的购房款是贷款。

    父母都希望子女生活幸福美满,并愿意尽力提供帮助。“父母银行”实际已经是很多年轻人完成学业和买房置产不可或缺的助力。但这些原本出于善意的资助也是很多家庭纠纷的来源。

    常言道“亲兄弟明算账”,父母对子女的经济资助也应如此,哪怕不差钱。特别是有多个子女的家庭,更要界限分明,一碗水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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