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的交通状况治理中,存在着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读者阮黎山(Nguyễn Lê Sơn)针对交通违规处罚发表了独特的见解。 他指出,许多人不会仅仅因为目睹女学生因违规被处罚而哭泣,就真正认真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当交警不在视线范围内时。这是基于现实中的一些现象得出的结论。比如在视频中呈现的情况,很多人逆行时一旦遇到交警就掉头逃窜,最后仅一名女学生被拦下,她哭泣的模样虽然值得同情,但那些逃脱处罚的人并不会因此就增强遵守规则的意识。
1月2日上午,根据第168号法令增加罚款的第二天,河内交警因闯红灯而对许多摩托车手处以400至600万越南盾的罚款 阮黎山认为,在交通违规处罚方面,罚款金额并非关键要素,公平且全面的执行才是重点。当一个人被处罚而周围很多人却安然无恙时,这种心理上的不平衡感会使人对处罚的公正性产生质疑。就像数百人闯红灯,却只有一个人被交警抓到并处罚,这种单一的处罚情况是不合理的。他提出,哪怕罚款金额并非高达500万越南盾,只要有50万越南盾,并且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非现场处罚系统,涵盖寄送罚单、扣驾驶证分数等各种情况,就能够促使所有人认真对待交通规则。 这一观点与一些人对高额罚款必要的看法形成了对比。在《红灯时小心停车》这篇文章的观点中有这样的看法:不可否认,当前越南的交通状况已经恶化到需要强力手段来改善的程度。从数据来看,仅仅2024年闯红灯这一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就触目惊心,122人死亡,301人受伤。如此惨痛的数字似乎表明高额罚款是建立交通秩序、增强威慑力的必要手段。 然而,事情并非只有高额罚款这一个方面。交通治理还需要更加灵活的策略。例如,对于累犯应该实行累进式的罚款制度,随着违规次数的增加而加大处罚力度;同时,也要考虑首次违规者的特殊情况,或许他们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误犯规则。 在这方面的治理中,一个完整且有效的居民数据系统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它可以准确地记录每个居民的交通违规情况,从而确保处罚能够精准地落实到违规者身上,避免出现某些人多次违规却从未被处罚而其他人偶尔违规就被重罚的不公平现象。
第 168/2024 号法令规定的部分处罚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自2024年第168号议定实施以来,交通违规行为的罚款增加了一些,比如驶上人行道、闯红灯等行为的罚款额度提高,这一举措引发了争议。许多人支持“只要遵守规则就无需害怕处罚”的观点,读者黎皇(Lê Hoàng)就是其中一员。他认为罚款确实需要具备足够的威慑力,以阻止人们去违法。如果像某些违规行为,如高速公路上逆行、占用大量道路搭建棚子等只被处罚几千越南盾,这对于违规者来说简直微不足道,他们就不会在意这种处罚,从而会不断地去违反规则。 黎皇进一步指出,当罚款金额达到较高水平,如几百万甚至几千万越南盾时,人们必然会更加谨慎,不敢轻易违反法律。例如现在交通罚款提高之后,闯红灯的现象明显减少。以前在十字路口,即使红灯亮起,仍有大量摩托车和货车毫无顾忌地闯红灯,高速行驶过程中对行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而现在这种情况已经有了很大改善。 但是,仅仅依靠罚款来治理交通是不够的。除了确保罚款有足够的威慑力之外,维持处罚的执行力度更为关键。实际上,目前的法律已经针对诸多交通违法行为制定了详细的处理规定,例如对于自制农用车或在道路上载有铁棒等危险物品行驶的车辆、非法占用人行道、随意丢弃垃圾和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等行为都有相应的规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很少能看到相关的执法部门积极地去维持交通秩序、处理和处罚这些违法行为,这就导致这些违法行为仍然屡禁不止。 综上所述,越南的交通治理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在确定合理的罚款制度的同时,也要重视执行的公平性与全面性,加强执法部门的责任意识和工作力度,这样才能逐步改善交通状况,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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