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慢慢的风 于 2024-10-16 21:57 编辑
一起引人注目的案件在BC省引发热议。华裔业主黄女士(Ciyan Huang)因为300加元的“搬入费(move-in fee)”与大楼管理公司展开了一场法律战。
大温的公寓在入住之前,基本上都要交一笔搬入费,这场官司不仅揭示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也引发了关于业主权利的讨论。
事情的起因发生在2021年9月。黄女士自述,她和儿子在她所居住的大楼单元内住了多年,随后将房屋出租。
在她儿子搬走的过程中,黄女士的儿子于2021年9月1日将几件物品暂时存放在该单元内。黄女士表示,这些物品只是一些零散的家居物品,数量不多,且当时房屋并未完全搬空或入住。
她强调,她的儿子并没有使用大楼的电梯,也没有阻碍其他住户的使用,因此并不应被收取所谓的搬入费。
但几天后,9月7日,黄女士接到大楼管理公司通知,称其被收取了300加元的搬入费。根据黄女士的说法,当天大楼的看管员在没有通知她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她的房屋,这让她感到非常不满。
面对这笔突如其来的搬入费,黄女士立即提出异议,认为收费不合理。她向大楼管理公司解释道,房屋在9月1日时基本上是空的,儿子仅仅是将几件物品暂时放置,完全不符合大楼的搬入标准。
更重要的是,她购买该单元时,曾直接从开发商处购买,根据大楼的管理章程,购买者在初次入住时应被豁免搬入费。因此,她坚信自己不应被收取这笔费用。
然而,大楼管理公司并不认同黄女士的说法。公司坚持认为,他们依据大楼的相关规定收取搬入费,并认为黄女士儿子的行为属于“搬入”,即使物品数量不多,也应支付搬入费用。
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黄女士决定通过BC省民事争议仲裁庭(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寻求公正的裁决。
仲裁庭在审理此案时,重点审查了大楼的管理章程以及黄女士所提出的豁免条款。根据黄女士的说法,大楼的管理章程在2016年10月进行过修改,其中明确规定,直接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的业主在初次搬入时可以免除300加元的搬入费。
虽然这个条款对她有利,但仲裁庭最终并未仅根据此条款做出裁决。
关键问题在于,这次所谓的“搬入”是否真的符合收取搬入费的标准。仲裁庭详细审查了事件的具体情况,发现黄女士儿子仅仅是搬入了少量物品,整个过程耗时不到30分钟,且并未涉及到大规模的家具搬运。
仲裁庭最终认定,这种规模的小量物品搬入并不构成正式的“搬入”行为。
仲裁庭在其公开的判决书中写道:“根据大楼管理公司自己的陈述,这次搬运仅用了30分钟,且没有家具。基于物品数量较少以及没有涉及家具的情况,我认为搬入费不适用于此。”
最终,仲裁庭判决大楼管理公司撤销对黄女士的300加元搬入费收费,并赔偿她225加元的仲裁费用。
这场官司为其他业主敲响了警钟,也揭示了大楼管理中潜在的收费纠纷问题。在如今许多公寓和联排别墅中,类似的搬入费、搬出费常常让业主感到困惑和不满。
这类收费虽在大多数情况下有章可循,但也经常因为具体情况的不同而引发争议。
黄女士在案件胜诉后表示,自己并非一开始就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而是因为在多次与大楼管理公司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才不得不走上法律途径。
她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让更多的业主了解自己的权利,也提醒大家在面对不合理的收费时,要勇敢站出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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