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一男子因4年前“翻墙”浏览境外网站,日前被行政处罚。
通报未交代其浏览网站的内容,但网警提醒,只要有“翻牆”行为,不管目的是什么都违法。网友则纷纷质疑“到底怕什么”。
河北省委辖下新媒体长城网16日发布来自宁德网警的消息。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7日联合国保大队,查处一起“擅自接入非法信道(频道)进行国际联网、浏览境外媒体资讯、不利于国家安全的行政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龚某某,“斩断了境外不实资讯倒灌国内的通路”。
通报说,今年7月初,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龚某某在2020年有非法浏览境外网站的行为,掌握情况后,将其传唤至公安局接受调查。经查,龚某某确有通过“翻牆”软体(VPN,虚拟专用网路)非法浏览境外网站及讯息的行为,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电脑讯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讯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频道。任何人不得自行建立或使用其他频道进行国际联网。如违反规定,可被罚人民币1.5万元(约9200令吉)以下的罚款。
通报未交代龚某某浏览了什么网站及内容,但宁德网警提醒说,只要有过“翻牆”行为,不管目的是什么,甚至是什么都没浏览,只要“翻牆”就违法;并称“如果突破讯息关防,就相当于不加任何保护置身于病毒丛生的环境,极易受到不良讯息的侵蚀影响”。
有网友质疑,这个事件在当事人行为发生后4年才被发现并处罚,如果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就不再处罚;如果依据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5年。他认为有追诉期失效的问题。
更多人则认为翻牆管制荒谬。一些网友在这则新闻下方留言表示:“孩子暑假回国写毕业论文,导师发来一堆参考材料在谷歌云盘,不翻牆怎么办?”“我能不能这样理解:几年前浏览了国外资讯,就是违法?如果是这样的话,出国人员在国外浏览国外资讯,回国后是不是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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