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Lương Thị Hải(音译:梁氏海,女)为首的一个贩卖“越南新娘”的犯罪团伙,将11名越南女子卖给中国男性,并向“顾客”承诺,如果新娘逃跑,他们将退还钱款或重新找人替换。
10月17日,31岁的梁氏海因贩卖人口罪被越南薄辽省(Bạc Liêu)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0年,并没收财产。其罪名包括买卖16岁以下未成年人;组织他人非法入境等。
作为共犯,被告人Phạm Thị Tú(音译:范氏秀)、Huỳnh Mộng Linh(黄梦灵)、Nguyễn Thị Ngọc Hà(音译:阮氏玉河)、Thạch Thị Thu Nga(音译:石氏秋雅)、Nguyễn Thị Tuyền(音译:阮氏宣)(30-61岁)被判处5-29年有期徒刑。
这些犯罪团伙从2019年到2022年将多名女性卖给中国男性,赚取了超10亿越南盾(约30多万人民币)的非法利益。陪审团认为,被告实施了极其严重的、有组织的犯罪;受害者中,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认知能力有限……所以需要得到相应的惩罚。
主谋梁氏海,向受害中国男子承诺1-2年内不得逃跑,否则被告将退还款项或寻找替代的女孩。在承诺期满后,如果这些“越南新娘”有了孩子,她们将决定是否继续与丈夫同居。
起诉书称,2015年,梁氏海前往中国工作、结婚并居住在河南省。她和她的丈夫(身份和地址不明)了解到中国有很多男人想娶越南女人生孩子,于是她与丈夫勾结,把越南妇女骗到到中国,然后通过婚姻中介的形式嫁人,以获取丰厚的报酬。
2019年左右,梁氏海通过社交网络与外国男性结婚的越南女性相亲团伙认识了范氏秀和黄梦灵。梁氏海团伙串通在西部及周边省份寻找家庭困难、文化程度低或离婚的妇女进行欺骗并贩卖到中国。
范氏秀负责说服和引诱这些妇女,拍摄照片并将身份证寄给梁氏海,以便向边境地区的一些人提供信息,并将其从谅山、高平小道带到中国每人花费4000万越南盾(约12000元人民币)。接下来,范氏秀将带妇女们前往芹苴或新山一机场,前往河内,然后过境。
当她们到达中国时,这些妇女被带到河南省的一家酒店,由梁氏海看管,等待出售给中国男人。不同意的人就会遭到梁氏海团伙的殴打和威胁,甚至被逼卖淫。
根据每个人的年龄和外貌,中国男人要付给梁氏海夫妇2-4亿越南盾(约6-12万人民币)。梁氏海将钱汇回越南,范氏秀得1.4-1.6亿越南盾/人(约4.2-4.8万元人民币/人);每人向黄梦灵支付1000-1200万越南盾(约3000-3600元人民币);扣除所有成本后,每人收益为8000万-1亿越南盾(约2.4-3万元人民币)。
范氏秀按照约定向受害人亲属提供了9000万至1亿越南盾(2.7-3万元人民币),被告则从剩余金额中受益。
当局称,许多妇女在结婚后遭到虐待、殴打,她们要求返回越南,梁氏海要求她们的亲属归还之前收到的所有钱财,以及偷渡来回的所有费用。此外,当有人从中国逃跑时,被梁氏海的团伙抓到,梁氏海就会要求逃跑女孩的亲属赔钱后才能释放她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