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一个“林妹妹” 不仅漂亮 还温柔体贴 就是家里事比较多 一会儿父亲出车祸急需用钱 一会儿侄子打架要赔医药费…… 近日 翔安法院发布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 骗子利用婚恋交友平台 骗取多人钱款 共计200万元 “林妹妹”骗走十余万元 家住翔安的单身青年阿明(化名) 在某婚恋交友平台 认识名为小娟(化名)的女孩 两人你来我往 阿明觉得小娟既漂亮又温柔 又愿意接受他 所以很快就坠入爱河 不过,让阿明觉得比较不省事的是,小娟家的事似乎层出不穷。先是侄子在学校和别人打架需要赔偿医药费,接着又是父亲出车祸需要医药费,后来她想创业开美容店,每次她都寻求阿明的经济支持。 起初,阿明也不相信天上能掉下一个小娟这样的“林妹妹”,也曾怀疑并询问过小娟说的是不是真实情况。当时,小娟立下毒誓,说“如果自己是骗子就天打雷劈”。 于是,阿明选择相信。他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通过透支信用卡、找朋友借款等方式陆续向小娟转账十余万元。 然而,钱给了,人却迟迟没能见着,阿明渐渐产生怀疑,表示如果不能相见就要求小娟还钱,但小娟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最后直接把他拉黑。无奈之下,阿明只得报警求助。 经警方调查发现 “小娟”并不是“林妹妹” 她的背后是一个诈骗团伙 “小娟”只是该团伙使用的一个小号 在警方的努力下 一个以马某为代表的诈骗团伙 被一网打尽 经查,马某伙同任某(另案处理),先后招揽江某、翁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假借婚恋交友之名,在婚恋交友平台上使用女性化名添加男性被害人,以情侣间赠送礼物等名义,骗取男性被害人在马某及任某开设的十余个微店内,高价购买玩偶、零食、化妆品或假冒的高档手表、玉石、钻戒等,由微店寄送至“女友”指定的地址,收款后未实际发货交易, 诈骗他人钱款共计20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骗取他人钱款共计200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马某提供启动资金、场地、电脑等,组织人员实施诈骗,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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