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易思签”,“易凡峰顺”。
先进去踩缝纫机的友人,连夜为落难弟兄铺好了上铺。
不知道,《监狱回来的哥哥们》有没有对应的剧本。
一夜醒来,上述调侃成为了刷屏主流。
接着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泰国网友们在知道这件事后,评论区开启“毁三观”模式,字里行间,口嗨回应风格,完全掩盖了风序良俗。
泰国法律明确规定色情业并不合法,只是贿赂参股的格局,让他们自己也产生了错觉,居然为着性别的不平等,在野蛮的泄欲制度中拍手称快。
泰媒:中国男星李易峰多次嫖娼被捕,泰网友:他只是犯了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
2022年9月12日多家泰媒引援中国消息报道——近期,北京警方在侦破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中,将知名男星李易峰查获,该人对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近年来,由于李易峰参演的多部作品曾走出国门,被泰国观众所熟识,因此他在泰国也有个人粉丝站及许多关注了他多年的泰粉。在得知该消息后,许多平时看过他作品的泰国人表示非常震惊,不相信他会做出这种事。
同样,泰国区域也有崩塌式的脱粉,怒骂他表里不一,人前人后两个样。
另外,在泰国网友的评论中,出现了不少歪曲观念的评论。
有泰国网友说:他只是犯了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男人嘛,就是要搞女人的啊.....女人嘛,管她卖的时候是否心甘情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也有网友说:作为一个男人,他有自己的需求,如果他有女朋友的话,应该不会做出这种事,虽然说嫖娼违法,不过他们国家法律是真的很严格;
有网友甚至戏称:李哥,嫖娼卖淫泰国遍地都是,以后你来泰国吧!我们欢迎你。
网友回:别欢迎了,听说他带了妹子去苏梅岛!没想到我们的苏梅岛是以这样的方式出名的,然而他确实罪有应得,我很喜欢中国的法律!一丝不苟!
当然,还有更理智的泰国网友表示:在这件事上,我们100%赞成中国的做法!国情不同,法规不同,完全可以理解!作为公众人物应该树立良好的形象,而不是去做违法乱纪之事,做错事后还屡屡狡辩毫无悔改之意,如今自食恶果,怪不得别人,支持处罚!
泰国网民,究竟有多双标?
在泰国网前线记者在芭提亚红灯区的采访中,有性工作者很直白地透露,自己赚的钱,就是外国人的钱,因为谁也不认识谁,所以至今还有脸做下去。
“我做这行5年,与我一同来的姐妹,都是泰东北的贫苦人家,但凡客人泰语说得很好,我们马上翻脸送客!”
“不为什么,就是我们泰国卖淫女,打死也不做泰国男人的生意,因为,实在,太羞耻了.....”
“泰国圈子很小,但凡泰国女子卖淫,事情很容易败露,又或者,来买春的人,是我们曾经的同学、同乡、或者亲戚朋友——于是泰国人之间发生基于交易的性关系,我们很感到很羞愧。”
泰国性工作者的口述,代表她们还有一丝尊严,一丝活在文明世界应有的社会关系尊严。而时常买春的欧美老外们,只不过让贫穷的她们有了一块“事不关己”的遮羞布,让她们相信,没有人曾记得她们出卖肉体时的狼狈与耻辱。
因此,今日新闻评论中,泰国人所说的“欢迎来泰国嫖娼”,那副双标的嘴脸,完全坏到了骨子里。
这样可好?
等他们母亲、妻子和女儿都沦为街头卖身工作者,再谈“你情我愿,人之常情”,
可好?
谁都有家庭,不管是中泰,或者任何一个国家,谁都是爹生妈养的。
如今泰国警方及高层参股的色情业,就是将泄欲建立在他人生命和尊严之上的畸形产业。
既然是畸形,那就不该笑话“我有,而你没有”。
如同病入膏肓正在吃药化疗的患者,他如果不正视疾病,我们无话可说,但是,他不能说“你看我被病魔扒光的头皮,比你脑袋光鲜亮丽多喽”.....
可怜的她们从嫖客手里只拿到了钱,整个身体都被限制在风险和蹂躏之中。
究竟,谁才是病态的?
泰国,从二战时期美军建立风月场所那刻起,先后经历了“酒吧大兵疯狂虐待时期”、“艾滋病性病泛滥时期”、“强迫贫苦卖淫时期”、再到如今的“全球联合打击人口贩卖时期”。
卖淫嫖娼,不仅与健康的生命及文明背道而驰,还与犯罪网络的交织紧紧关联。
泰国网友云淡风轻的留言,似乎根本没有正视这个问题。
拐卖未成年妇女的网络,从来都不是孤立的,有着泰国的需求,全世界的弱势群体都在“买春令”的淫威之中满门抄斩。
嫖娼不是平等的交易,而是用钱买人,与“代孕”狼狈为奸,一丘之貉,本质上,是引诱穷苦之人,在无法抉择的人权完整上,执行自我践踏与堕落。
一个有良知的社会,绝对不会允许这种“自由”发生,更不会去歌颂“不偷不抢,人之常情”。
下图,纪录片《性的代价》:一切被要挟的不得以,都是金钱压迫维度下的“自立更生”,但这更像人间冷漠的自生自灭。
弱肉强食下的点头,嫖客管这叫公平....
来龙去脉:如同垃圾的明星声明,查无此人的凉凉
此事的最初,无非是中秋夜的“查无此人”——宣传片、宣传海报、相关微博,一夜之间蒸发消散,晚会关于他的节目下架,甚至所有奖项头衔全都灰飞烟灭。
华鼎奖“中国最佳男演员”,取消了。
沛纳海、真果粒、普拉达等知名品牌,飞速扛着声明与他划清界限,社会上关联的商业关系全数与他一刀两断。
作为公众人物,他当时在忙着“严正声明”和“辟谣”。
最终,还是被实锤锤死了。
李易峰,他不是单次嫖娼,而是多次嫖娼,而嫖娼并不仅仅是私德问题,而是法律白纸黑字的违法问题,而且不仅仅是中国,全球大多数国家都在严惩伤风败俗的违法行为。
日本早在上世纪50年代颁布的《卖春防止法》规定,重犯者最高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就连今日新闻的主角——泰国,也早有法律规定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
佛历2503年,即公历1960年,泰国时任总理沙立宣布任何形式的卖淫嫖娼都要受到法律制裁。而时至2022年(甚至预测到2025年),泰国内阁仍未开放“卖淫合法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明确指出: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王全安、李云迪、吴启华,各类嫖娼反面教材就在眼前,无论他脸蛋有多帅气,拿到了如何高的奖项、流量如何大红大紫,只要他犯了法,等待他的只有公众的排斥和伴随一生的名声扫地和销声匿迹。
钱多、身材好、长得帅就可以嫖?随意找女朋友泄欲?
关于明星嫖娼这件事,很多人都想不明白一个问题,那就是只要钱多,身材好,长得帅,那就可以不用嫖娼了,直接可以作为“抢手货”在异性丛中坐拥“后宫佳丽3000”。
而且不仅仅是泰国网友有这个思想,微博部分中国网友也是如此思考的。
但仔细想想,这些明星的脸蛋和炒作,还要继续消费着这个社会吗?
一路下来,娱乐圈某角落的原创作品越来越少,拿个日本谱子改改就成一首歌,好几年的旋律换个调调又能拉一群粉丝,用“小鲜肉吃桃桃”的“美少男小鲜肉”风格,再把之前的金庸名著和游戏经典内卷翻拍包装。
这条路的尽头,不是劳动力和制造业的根本产值,而是“量词”的创造与发明,比如说什么:一爽=1.6亿;一伦=1.06亿;一冰=8.84亿……
并不是所有将娱乐带给公众的人都要成为“被歧视的戏子”,但某些从公众中搜刮而来的钱,却是在传递着错误的价值观,拿着百姓的血汗夜夜笙歌、灯红酒绿。
手指破皮了要集体求抱抱,浑身纯爷们器官一脸嗲里嗲气,接着在镜头大喊:1234567,7654321,大骂公众不体谅他记不得台词,甚至与替身上天入地还要夸自己爱岗敬业。
难道,来得快的钱,千万粉丝的爱戴,就换来了宠溺过头的无知和傲慢?
脸蛋漂亮,身材好,有钱,手握明星光环,他也是一个人,一个不该被社会和网络过度放大的人。
再好找对象,也不能将女性或异性作为陪伴享乐的附庸品。更不能成为嫖娼的替代品。所有性别,都应该值得尊重,与明星恋爱,也应当讲究你情我愿、情投意合,而非虚荣攀附,也绝不是八辈子积福。
有钱,你当遵纪守法,不卖淫,不嫖娼。
粉丝万千,你当对得起上天的恩赐,学艺先学德。
身材面容姣好,你当把握道德秩序和法律无私的底线,不玩弄,不交易。
金钱和地位,不代表你是得道成仙的“上等人上人”。
“饭圈”文化的腐烂,也当就此消亡。
没有人,应该成为有钱权势和名人网红的牺牲品。
嫖娼,也不是身为男人应该歌颂的“必犯错误”。
千万别用“不偷不抢,人之常情”去粉饰一个“极为正当”的罪孽。
人能支配自己的金钱财产,人也能享受自己地位之下的粉丝聚拢。
但请你先做个人,为你所在人间负责。
在举头三尺上坚定你的信仰,对“德不配位”的报应永远充满敬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