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二审稿拟进一步拓展涉电信网络诈骗“资金链”治理。
防范利用金融系统非法转移资金是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此,草案提出,一是扩大涉诈监测治理对象范围,由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扩展到支付工具和支付服务,百姓生活中常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收款条码等被纳入其中。二是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有关清算机构建立跨机构开户数量核验和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并为客户提供查询名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便捷渠道。三是为保障监测识别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有效性,明确金融机构可依法收集必要的交易和设备位置信息。四是规定支付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完整、准确传输有关交易信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借此洗钱。
同时,草案加大了对电信网络诈骗人员的惩处力度,增加了非法行为的罚款幅度。对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使用电话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进行限制,增加了限制入网等措施;根据打击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实践需要,对有关诈骗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违反规定,有“未建立健全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或者未有效落实机制,经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等情形,且情节严重的,可处5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草案还明确,增加金融机构、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和新闻媒体单位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的相关义务;扩大预警劝阻的责任主体,增加其他部门和金融、电信、互联网企业的预警劝阻措施。进一步释放出反诈工作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明确信号。
4月14日,国新办就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进展情况举行发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在会上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持续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去年6月至今,实现立案数连续9个月同比下降,打击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温信祥介绍,2021年,金融系统识别拦截资金能力明显上升,成功避免大量群众受骗,月均涉诈单位银行账户数量降幅92%,个人银行账户户均涉诈金额下降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