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是指一些“长大不成人”的人。不想努力、靠着父母生活,父母离世后,这些“啃老族”或者饿死,或者找到一份苦力来赚取微薄的工资度日。 由于父母的溺爱,张三从小就不学无术,长大后也就成为一个无业游民,每天无所事事。 除了酗酒赌博,张三最爱的就是“啃老”,让父母拿钱、伺候自己。 张三的父母为了自家能有个后代就给张三娶了个老婆,于是张三从“啃老”过渡到了“啃老”加“啃妻”。
婚后的张三为了要钱,不仅会辱骂父母,还会动辄打骂妻子。一旦妻子提起离婚,张三便借酒耍酒疯,扬言要和妻子及其家人同归于尽。
由于张三的妻子本身的娘家也是软弱无能,只好任由女儿和张三在一起生活。 不久之后,张三又没钱了,在回家和父母要钱的时候与父亲争吵起来,古稀之年的父亲就这样被张三气得脑溢血而离世。 张三母亲悲痛不已,但是丈夫去世她只能依靠儿子。张三对于自己的父亲去世没有任何感觉,相反还很高兴没有人管自己了。
没了父亲的经济来源,张三也没办法再挥霍。某一次,张三和自己的狐朋狗友一起玩的时候,正好结识了一个招嫖男子,李四。 李四听说了张三的事情后,便找个时间联系了张三,两人见面后李四以能赚大钱为由将张三拉到了招嫖人员中。 张三不敢找人卖淫,就将自己的妻子拉了进来,让妻子和别人一起卖淫,这个地方也有很多外来男子让妻子卖淫的。 每当妻子接客,他们就在外放风。张三因此赚了不少钱。
后来张三越来与不满足于妻子所赚的钱。他将主意打到了自己母亲身上,强迫年近七十的母亲去卖淫,张三母亲拗不过张三大腿,被迫和儿媳一起卖淫。 后来警方捣毁卖淫场所,张三等人也都被抓获到案。 【律师普法】:张三的行为构成强迫卖淫罪吗? 判断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强迫卖淫罪,主要取决于两方面: 一是张三是否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行为;二是被害人卖淫是否违背其本人意愿。根据案例中的描述,张三对妻子、以及老母亲存在“胁迫”的情形,卖淫也并不是两位妇女的真实意愿,只是迫于张三的威压而妥协的结果。 所以,张三的行为构成强迫卖淫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长按“点赞按钮”试试“一键三连”吧~!对于张三强迫妻子与七旬老母亲卖淫的行为,你是怎么看待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信息来源于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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