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日)晚上8点多,中菲警方联合在菲律宾马卡蒂市(Makati)博甘地29楼某菠菜公司逮捕了近80名涉嫌参与从事网络菠菜活动的中国公民。 不知博友们可还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好盈事件,紧接着克拉克千人被捕。现在更是多事之秋,祖国不会忘了漂泊在海外的大家的。 我们的李克强总理将于11月12日至16日到马尼拉参加东亚峰会等活动,届时也会对菲律宾进行正式访问。总理来一趟顺道做点大动作,也是合情合理的。更何况现在中菲关系越来越好,中国给菲律宾各种援助。菲律宾政府在这种情况下也是会示好配合。 好了不扯了,大家都明白,早晚的事,说不定明天就是谁做专机回祖国怀抱。 我们来研究下大天朝刑法,看看你的职位会蹲几年牢,自己心里好待有个谱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规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处罚: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 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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