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副总理兼内政部长阿努霆于1月31日向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发出最紧急公函,要求提供关于向缅甸供应能源地区的治安与安全状况的详细信息。
公函指出,根据1996年3月5日的内阁决议,内阁已批准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于1996年2月8日第1/2539(第55次)会议上的决议,即允许地方电力局向毗邻泰国边境的外国村庄出售电力,无需额外申请政策层面的批准,但须向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报告,除非涉及重大政策问题,才需提交内阁审议。
此外,2024年5月14日的内阁会议已指示内政部协调相关机构,监管跨境公共设施的使用情况。如发现相关设施被用于非法活动,应采取措施暂停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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