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 Van Luyen,1997年出生,居住于北江省陆银县,犯有运送、安排8名中国人非法滞留在北江市陈国全街39号房屋的行为。
北江省警方调查安全局刚刚发布了起诉被告的决定,并对Tu Van Luyen发出逮捕令。省政府对刑法第348条第2款规定的“组织他人非法滞留越南”罪进行了处罚。
据初步了解,2023年8月2日,北江市警方进行检查时发现,北江市吴权区陈国全39号房屋内,有8名未申报的中国人。没有合法文件不允许在越南居留。
经过信息提取,Tu Van Luyen就是接送并安排上述8名中国人留宿的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和扩大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