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因“个人喜好”扮女装戴“假阳具”闲逛遭法办
台湾台中市日前出现1名男扮女装“遛鸟侠”,吓坏路人,警方经调阅监视器锁定4旬黄男,昨晚黄嫌到案,表示没有裸露下体,是因“个人喜好”,才戴假阳具闲晃,警询后,依公然猥亵罪嫌送办。台中市议员江和树获报,22日上午10时43分在大里立中街、新甲路附近出现疑似男扮女装的“遛鸟侠”,行走在街上当街裸露下体,民众目睹吓傻赶通报。因出没点附近周围有许多学生、长辈,不少民众纷纷表示“太变态”、“赶快抓起来”。
雾峰警分局接获相关影片后主动调查,调阅监视器锁定黄姓男子,昨晚带返派出所。
黄男表示,他单纯因为个人喜好,才穿戴假阳具走在路上,并持自拍棒与风景合照,并非刻意裸露出自身的生殖器。
警方调查,黄男单纯为个人喜好穿戴着假阳具在路上走动与风景合照,并非刻意裸露出自身的生殖器,但黄男穿戴的部位及假阳具的真实度及厌恶感,会引起不特定用路人的注视及恐慌,侵害一般人正常之性的羞耻心,违反善良的性道德观念,全案警询后依刑法第234条公然猥亵罪移请台中地检署侦办。
雾峰警分局呼吁民众,切勿因冲动或是个人喜好做出违反社会善良风俗的行为,触犯法网,雾峰分局持续加强辖区巡逻,以有效遏止嚣张人士不法行径,还给市民安心、安全的居住环境。
男扮女装“遛鸟侠” 淡定,淡定,淡定…… 无回帖,不论坛,这才是人道。 看到这帖子真是高兴! 真是难得给力的帖子啊。 我就是来看看的啊 我只是路过打酱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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