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yalee 发表于 2025-3-24 13:46:19

天降横财!港人捡到10万,竟能合法占为己有!

最近,香港发生了这样一件暖心的事在网上引起热议。3月8日,一名男子带着家人到荔枝角的一家麦当劳用餐后就将背包落在了店里。

(图:香港01)直到次日(3月9日)晚,男子需要用到背包内的物品时才惊觉自己的包好像找不到了。把家里都找了一遍还是没有,男子只能去麦当劳看看背包会不会在那里。毕竟包里除了笔、文具袋外,还有一叠空白支票以及大约10万元的现金!

(图:星岛日报)所幸男子赶到麦当劳时,发现包确实是在这丢的。店员表示拾到背包时本打算联系失主,但包里没有失主的个人资料,就选择报警处理,让男子去长沙湾警署就能取回。男子道谢后就立即跑到警署,所有物品都失而复得,随后男子还向店员送上果篮以示感谢。

(图:香港01)虽说拾金不昧是一种美德,但就香港来说更是法律规定的一项义务。毕竟在港拾遗不报可是违法的!

(图:香港01)《盗窃罪条例》规定,拾遗不报属于不诚实挪占他人财产,属于盗窃罪!最高可判坐牢10年!

(图:《盗窃罪条例》)像捡到钱自己揣兜里、把钱捐出去都是不行的......所以大多数港人都会选择报警上交。毕竟依法上交不仅能避免法律风险,还能获得奖励!捡的钱够多的话甚至还是个一夜暴富的机会......阿sir喊你领钱在香港拾金不昧,是真的有福报!《警察通例》规定,任何人士(警务人员除外)如将拾获财物交给警署,如果财物在3个月后仍然无人认领,拾获财物者便可领取财物。

(图:《警察通例》)简单来说就是你把拾获的财物交到警署后,警署会给你发一张财物收据。

(图:东网)如果3个月内无人认领,阿sir就会通知你到警署领取。(当然也可以选择不领取,这笔财物就会由警方来处理。)

(图:东网)那么有没有人成功领上这笔钱呢?答案是有的!甚至还是240万!

(图:东网)天降横财!2011年时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名的士司机在乘载一名男乘客到湾仔一间高级会所时,乘客就遗留了一袋现金在车中。

(图:东网)光是几张就已经很多了,更何况是一袋......司机只是随便数数,就发现起码有百万以上!不过司机也是很老实,迅速就报警,经过警方点算后发现,足足有240万!

(图:东网)司机本以为只是乘客不小心遗失,拿了收据之后离开了。但事隔三个月,的士司机向警方查询时发现,巨款仍无人认领!

(图:东网)不过这时司机也没能领走这笔巨款,毕竟这桩案件也有点离奇,警方需要一些时间调查清楚。一是三个月内遗失一笔巨款居然无人报失;二是拾获的袋中有一些与澳门一间赌场有关的单据;三是翻查乘客下车点的摄像头也没有找到失主。

(图:东网)警方表示如果调查再无发现,便会将这笔巨款交给这名拾金不昧的的士司机!在2017年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一名的士司机直接领走了无人认领的一纸袋的500港元纸币。

(图:东网)有人估计这笔钱有将近10万港元,光是隔着屏幕都让人觉得好羡慕......

除了现金,像手机、手表这类的财物如果没人认领也能够给拾获者。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香港的士司机李先生就曾捡到过一部苹果手机,交给警方后一直没有找到失主,后来就给家里的小孩在用。看完这些事情,想必大家应该都和通仔一样,以后走路得多留意点地上有没有钱可以捡。

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香港所有地方捡到的东西都可以归还拾获者!这些场所不行!《警察通例》同时也规定了:在香港国际机场范围、港铁或者巴士上捡到财物,交给警方,即使三个月后无人认领,财物也不能归拾获者。

(图:《警察通例》)因为根据《机场管理局附例》、《香港铁路附例》和《公共巴士服务规定》,这些机构有权自行处置失物。像港铁的一般做法就是职员会将该物品封存,若没有乘客认领,便会于稍后将失物送到失物办事处处理,所有失物会保留约一个月,如无人认领,港铁公司可以根据《香港铁路附例》出售或以其他合适的方式处置这些物品。

(图:港铁)2023年就有一名港男拾获200港币现金最终无人认领,港铁就将这笔钱捐给慈善机构。

(图:香港01)所以在上述这些特定场所捡到财物时,全当是行善积德了。

最后,讨论一下:大家觉得香港这个“捡钱规矩”怎么样?

木脚充食 发表于 2025-3-24 13:46:24

激动人心,无法言表!

Anyalee 发表于 2025-3-24 13:46:37

哦哦~

黄大仙儿 发表于 2025-3-24 20:17:06

真是被感动的痛哭流涕……

chrislee 发表于 2025-3-25 07:18:06

太生气了,无法HOLD啦 >_<......

海外资深HR 发表于 7 天前

太生气了,无法HOLD啦 >_<......

Oliver. 发表于 6 天前

看到这帖子真是高兴!

财神到888 发表于 5 天前

强烈支持楼主ing……

qq123123 发表于 前天 13:37

真是难得给力的帖子啊。

Rebecca666 发表于 前天 13:38

感恩无私的分享与奉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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