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府否认杜特尔特在中国“寻求庇护失败”一事
马拉卡南宫周五表示,并未收到任何有关前总统罗德里戈·杜特尔特在从香港返回菲律宾前,曾试图在海外寻求庇护但未成功的消息。
针对网络上流传的谣言,总统通讯办公室副部长克莱尔·卡斯特罗用菲律宾语对总统府记者表示:“我们没有收到任何这样的信息,总统府也没有接到类似的报告。”
此前,包括GMA-7在内的媒体报道称,在国际刑事法院(ICC)即将对杜特尔特发出逮捕令时,他曾试图向中国寻求庇护以避免被捕。
然而,同一报道称,这一请求最终遭到中国领导层的拒绝。
还有消息称,在被与他关系密切的北京方面拒绝后,杜特尔特别无选择,只能于3月11日上午飞回菲律宾。
卡斯特罗表示,马拉卡南宫当时仅知道前总统正返回马尼拉,对于他在香港期间的活动并不知情。
“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一切,”她强调道。
前总统发言人哈里·罗克(Harry Roque)则试图驳斥有关杜特尔特申请庇护的说法,指出中国并非1951年《难民和寻求庇护者权利公约》的缔约国。
他在社交媒体上表示:“达岱迪贡(Duterte Digong)不可能在那里申请庇护,因为中国和香港根本没有这样的机制。”
与此同时,一名国际刑事法院认可的律师称,菲律宾当局最近将杜特尔特引渡至国际刑事法院一事“合法且有效”。
国际法专家乔尔·布图扬(Joel Butuyan)援引2015年的翁文案(Ongwen Case)裁决,强调国际刑事法院只要确保被告基本权利得到保护,就无需严格遵守《罗马规约》第59条的程序。
“声称这是‘无证逮捕’的说法并不准确,因为国际法庭已经签发了有效的逮捕令,”他表示。
他补充说:“此次行动甚至使用了菲律宾法律和国际刑事法院程序均认可的电子逮捕令。”
此前,副总统萨拉·杜特尔特曾质疑其父亲自首的合法性,表示这需要当地法院的命令。
对此,布图扬解释称,根据第9851号共和国法案,菲律宾政府有权直接将嫌疑人移交国际刑事法院,而不需要国内法院的命令。
他说:“第9851号共和国法案第17条允许在存在有效逮捕令的情况下直接移交嫌疑人。此外,第59条仅要求核实被告身份并确保其权利受到尊重。”
他还驳斥了此次引渡属于“非常规引渡”(即未经法律程序的非法转移)的说法,强调此次逮捕完全遵循了法律程序,并在整个过程中保护了杜特尔特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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