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选罢法“联署加严”三读 罢免提议人和联署人 皆需附身...
台湾立法院会周五(20日)排审《选罢法》、《宪诉法》及《财划法》修法,从上午6时许起,朝野爆发多波攻防,朝野皆有立委挂彩,最终立法院长韩国瑜在蓝委、驻卫警保护下进场开会。首案处理《选罢法》经过多轮举手表决后,蓝白联手三读选罢法共5条修正条文,未来罢免案提议人、联署人皆需应附本人之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韩国瑜上午11时41分进入议场开会后,绿委变回防议场,台湾党则持续守候在主席台,绿委把台湾党的场内布置都撕毁,最后在一阵纷扰后,韩国瑜顶住压力,开始开会。
立法院会20日朝野爆发多波攻防。首案就处理《选罢法》,经过多轮举手表决后,最终蓝白联手三读通过第76条,未来提议人、联署人皆需应附本人之台湾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讨论事项第一案即为选罢法加严版本,因有国会改革法案前车之鉴,韩国瑜援引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采取举手表决,绿委瞬间炸锅,狂呛韩国瑜“敢做不敢当”,台湾党则反呛“大法官释宪举手表决合宪”。
采取举手表决状况下,每一案都要举至少8次手,每个条文皆需耗时约20分钟。表决过程中,民进党从飙骂台湾党,改为飙骂民众党立委黄国昌,在经过一个多小时表决后,最后选罢法加严版本的修正草案三读通过。
根据选罢法部分修正的三读条文,罢免案提议人填具时,应附本人之台湾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另增订提议人之台湾身分证正反面影本记载资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认提议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户籍地址或台湾身分证统一编号者。予以从名册删除。
针对联署人部分,也同样增订“联署人填具时,应附本人之台湾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且“联署人之台湾身分证正反面影本记载资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认联署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户籍地址或台湾身分证统一编号者”,将予以从名册删除。
三读条文也修正伪造联署罚则之条文,但罚款金额、徒刑都与原法相同,仅修正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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