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员值班上厕所被炒 一个原因索偿败诉
中国重庆一名救生员因在当值时去厕所被炒,于是提告向公司索偿。不过,法院以救生员肩负泳客安全,合约亦注明“不得擅离岗位”,原告又没报备去厕所,故判其败诉。据《法治日报》报道,重庆陈姓男子2021年与当地一家体育文化公司签约,担任泳馆救生员,双方签订的《救生员安全责任书》列明:“救生员在值班时间内不准脱岗、串岗,教人游泳,临时离开须请不在岗救生员负责看顾。”若一年内累计2次或以上违反规范,将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支付赔偿。
法院指救生员肩负泳客安全,离岗必须报备。
之后,陈男在当值期间去厕所,被扣分记过一次,不久后,他又再次因上厕所被捉,遭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将他炒鱿鱼。陈男认为属不合理解雇,因上厕所是生理需要“身不由己”,于是提出诉讼要求原公司赔偿。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近日宣判原告陈男败诉。法院指,陈男作为专业救生员,不仅应具备专业急救能力,更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确保泳客安全。且根据了解,所谓“报备”就是在工作群组说一声即可,流程并不复杂,且与“上厕所生理需求不冲突”,于是判决陈男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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