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KTV遭迷昏 载到酒店捆绑侵犯
台湾一名男子到KTV唱歌,竟遭同行男性友人下药迷昏,随后被带到汽车旅馆侵犯得逞,过程中不仅被捆绑,还被录下私密片。高雄地院依强制性交等罪,判处恶狼8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受害男子大雄(化名)去年11月25日受邀到KTV聚会,恶狼阿虎(化名)竟趁他去厕所期间,在大雄的酒杯里下药。大雄饮用后因药性发作失去意识,随后被阿虎载至汽车旅馆。
阿虎在房间内对大雄上下其手,趁大雄无法反抗之际脱掉他的衣服,将其捆绑后性侵得逞,更用手机录下整起犯案过程。大雄一开始对于被侵犯浑然不知,直到收到陌生讯息告知,赶紧报警并对阿虎提起告诉。
阿虎及其律师虽主张,阿虎于侦审程序中均自白,积极配合本案调查,及未主动散播本案性影像,请求减刑。但法官审理后则认为,其犯行对大雄造成严重心理创伤,且与加重强制性交罪最低法定刑(有期徒刑7年)两相权衡尚属相当,无减刑之必要,阿虎以药剂及对被害人为照相、录影犯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8年4月,并将其手机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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