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仁案|狮城大亨王明星担保加码 获准出国逾1星期
涉及易华仁案的本地酒店及地产大亨王明星今日获准在增加担保金额的情况下,出国一个多星期。78岁的王明星本月4日被控两项罪状,一项指他教唆前交通部长易华仁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另一项则是指他妨碍司法公正。
案件原本展期到11月15日进行审前会议。不过,根据8视界新闻网引述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的报道,他的代表律师今日临时提出申请,要求法官同意让王明星出国一个多星期。
王明星获准在增加担保金额的情况下出国一个多星期。
法官听了他的申请后,同意让他出国,但王明星的担保人需额外交出80万元(约265万2328令吉)的现金担保。因此,王明星目前的担保金高达160万元。
王明星今日中午身穿白衣在朋友和律师团队的陪同下短暂出庭聆讯。根据律师,王明星打算先前往伦敦,之后再到美国的波士顿求医。离开波士顿后,王明星还将前往西班牙南海岸的英国海外领土直布罗陀以及在西班牙参加一些商业活动。
他的回国日期定在11月9日。
控方表示需要增加80万元的现金担保,此外,王明星的担保人不得随行,他也要向调查官提供详细的行程及在国外的住处,并确保可随时联系。他回国后的24小时内需要归还护照。
太生气了,无法HOLD啦 >_<...... 淡定,淡定,淡定…… 打卡了~ 我只是路过打酱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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