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与军嫂同居 江西男或判刑3年
中国江西省南昌官方通报,当地一名正在杭州服役的军人李某,早前怀疑妻子可能与一名男子同居,公安机关立案后随即启动涉军类案件专人办理提前介入机制,破获这宗破坏军婚案。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根据刑法规定,破坏军人婚姻的男子最重可被判刑3年。
中共江西省南昌市委政法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平安南昌”近日发文称,目前正在杭州服役的军人李某,今年3月与陈某在家人介绍下登记结婚。龚某明知陈某已是军人配偶,仍与陈某一直在南昌县向塘镇保持同居关系。5月底,李某发现后报案。
军方和警方合作办案抓获破坏军婚的男子龚某。
因李某在杭州服役取证困难,杭州市军事检察院随即通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军方及被害人李某取得联系,并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会商,充分听取军方和军人意见后,公安机关立案后启动涉军类案件专人办理提前介入机制,引导侦查取证,案件很快得以侦破。
“平安南昌”表示龚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对自己破坏军婚的行为深感愧疚,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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