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ubiubiuQVQ 发表于 2024-10-14 13:33:21

重庆亿万富翁用矿泉水瓶将前妻鼻子砸成轻伤二级获刑

重庆一亿万富翁被控用矿泉水瓶将前妻鼻子砸成轻伤二级,被判一年两个月

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载明,2024年10月14日,重庆一名亿万富翁服刑一年两个月后将出狱。
一审判决书检方指控用矿泉水瓶子将前妻鼻子砸成轻伤二级,建议量刑一年半这名亿万富翁姓何,今年62岁,家住重庆市两江新区某高档小区,经商。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指控称,2023年7月17日上午8时左右,何某前妻孙娇(化名)及其儿子等人来到他家中,他与孙娇等人在客厅发生口角后,用矿泉水瓶砸中孙的鼻子,造成粉碎性骨折、鼻中隔骨折。经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孙娇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同年8月15日,何某被抓获刑拘。检方据此认定,何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定罪处罚,建议对他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庭审时认罪认罚,辩护人称前妻强闯涉案房屋殴打保姆有重大过错庭审时被告人何某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愿意赔偿被害人孙娇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从轻处罚。何某的辩护人分别是北京市康达(重庆)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以及重庆睿渝律师事务所的方律师。两位辩护人认为,被害人一方强行闯入涉案房屋,并殴打何某保姆,孙娇儿子一直拿手机对着何某拍摄,致使何某情绪失控,才导致他拿矿泉水瓶砸伤前妻,被害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此外,该案的伤情鉴定意见书有重大瑕疵,请法院核实,何某认罪悔罪,愿意赔偿经济损失,他系民营企业家,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建议法院查明事实,对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官称,在案证据证实案发当天,被害人孙娇及其儿子等人来到何某家中,何与他们发生纠纷,其纠纷的焦点在于孙娇与儿子等人擅自进入了案涉房屋。经审理认为,孙娇的儿子作为何某与她的婚生子,具有案涉房屋的合法产权份额,其进入案涉房屋并不属于擅闯和强占,何某以此为由持矿泉水瓶砸向屋内人群的行为,是造成被害人孙娇受伤以及矛盾升级的主要原因,被害人在该案中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法院认定检举揭发他人有立功表现,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一年两个月沙坪坝区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检方指控的事实基本一致。另外查明,何某在沙坪坝区看守所羁押期间,向该所管教民警检举揭发他人涉嫌犯罪,看守所将线索转交给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办理,该局查证属实,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后来被逮捕。关于何某辩护人提出对他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该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该案事实、情节以及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不宜对他适用缓刑,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沙坪坝区法院认为,何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利,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此外,何某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他在案发后虽主动拨打电话报警,但到案后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行为不符合自首条件,庭审中他当庭认罪认罚,可对他从轻处罚,他在羁押期间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已查证属实,系立功,可对他从轻处罚。2024年5月11日,该法院一审宣判称,何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刑期至同年10月14日。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请求改判缓刑遭驳回一审宣判后,何某不服,遂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请求从轻处罚,改判缓刑。何某及其辩护人提出他是案涉房屋的合法居住者,前妻孙娇和儿子等人的强行闯入行为,妨害了他居住安宁的权利,被害人一方有过错。孙娇的伤情鉴定依据的CT报告单报告医师和审核医师系同一人,其出具的诊断意见不合法,导致鉴定意见有重大瑕疵,不能作为定案证据。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原判认定何某犯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及证据与一审相同。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认为,何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判定性准确。该法院还称,根据案涉房屋权属登记情况,孙娇与何某共同抚育的儿子占有案涉房屋99%的所有权份额,他有权邀约母亲孙娇等人进入案涉房屋,虽然母子俩等人进入案涉房屋引发该案纠纷,但孙娇等人是基于她儿子的邀约进入房屋。同时称,该案伤情鉴定意见是法定鉴定机构依照法定程序,根据送检材料依法作出的鉴定,鉴定程序合法,应采信为该案证据,辩护人据此提出的相应辩护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悉,何某服刑的最后期限是10月14日,届时将被释放回家。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曾致电孙娇求证相关情况,遭婉拒。

小卓哥 发表于 2024-10-14 13:48:24

无回帖,不论坛,这才是人道。

missyou 发表于 2024-10-21 13:33:18

我只是路过打酱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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