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仁被控|删贪污罪状后认罪 律师求判坐牢最高8周
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贪污案,基于易华仁控状修改,不再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罪状,所以最终决定认罪。辩方求情时要求法官判易华仁坐牢不超过八周。辩方求情要求法官判易华仁坐牢不超过8周。
媒体报导,代表易华仁的文达星高级律师今日求情时说,易华仁决定认罪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不希望他所爱的家人,继续因为这起案件而饱受煎熬。
此外,律师指出,针对其他的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控状,易华仁一开始就知道,以友情为理由收下财物不能作为抗辩理由。
文达星说,若法官认为应该判易华仁坐牢,那每项控状应该判刑介于一周至五周,总共不超过八周。
看到这帖子真是高兴! 强烈支持楼主ing…… 我只是路过打酱油的。 真是难得给力的帖子啊。 强烈支持楼主ing……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