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庭裁定有条件合宪 台湾维持死刑
台湾37名死囚就死刑是否违宪提起释宪声请,台湾宪法法庭周五下午3点正式宣判,裁定死刑在有限条件下合宪,意即台湾持续保有死刑制度,但须限缩适用范围。此案涉及多名死囚,其中包括犯下多起轰动社会的凶杀案的罪犯,他们认为死刑侵害了宪法保障的生命权与人性尊严,并违反了平等与比例原则,因此向宪法法庭提出违宪审查。尽管如此,法院最终维持死刑制度的合法性。
这次提起声请的37名死囚,大多涉及极度残忍的犯罪行为,包括杀害警察、放火以及谋财害命等。这些案件中有如2008年基隆信义国中女教师命案的游屹辰和苏志效,他们闯入被害人家中,先捆绑受害者后再行强盗,最终用电源线将其勒死;还有黄麟凯性侵后杀害前女友及其母亲,犯案手法恶劣。此外,黄春棋和陈忆隆更是绑架富商黄春树后将其撕票,他们早在24年前就已经被判处死刑,至今仍未执行,是台湾服刑时间最长的两名死囚之一。
根据台湾内部民意显示,超过80%的台湾人民反对废除死刑,台湾立法院与法务部,也皆主张不应透过违宪审查的方式来废除死刑。
自2017年,全球有140国废除死刑或是长久不使用死刑,台湾与亚洲各国,诸如中国、日本、韩国、泰国等地都仍维持死刑的必要性,就连美国、欧洲等国家也皆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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