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扯发拖行推头摔地 幼儿园女职员坐牢26周
拖行5岁男孩又扯发,律师称虐童的幼儿园女职员没受过训练,要求判她罚款就好,法官不买帐,令她吃26周牢饭。
54岁的被告案发时是幼儿园职员,她早前承认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罪名。
受害者如今7岁,案发时5岁。为保护受害者,法官谕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事发地点和被告名字。
根据案情,被告负责照顾幼儿园的学生,包括受害男童。
2022年2月15日下午3时左右,被告为学生们准备餐点。当其他学生坐下进餐时,男童与一名同学却在洗甚至还把水倒在书架上。
由于两人早前午睡时也打扰其他同学,被告怒火中烧,因此用力拉男童,不让他靠近洗脸盆。男童反抗跌坐在地,被告也没有停手,继续拉着男童。
看到男童不愿配合,地上又湿透,被告于是强行抓住男童双臂,摇晃对方至少六秒,导致对方几次撞到地板。被告过后揪住男童的头发,将他的头推向地板,男童因此跪坐在地,痛得蜷缩身子。
男童跪在地上时,被告继续拉住他,导致他被按在地板拖行40秒左右。
在短短四分钟内,被告多次粗暴对待男童,一连串恶行被幼儿园的电眼捕捉入镜。
案件今早过堂。被告的律师代她求情时说,被告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请求法官判处被告不超过8000元(约2万6700令吉)的罚款。
发现儿脸颈刮痕
父追问下揭恶行
男童的父亲在事发晚上发现儿子脸上和颈部有刮痕,追问之下得知是被告所为,于是通知校方。被告事后辞职。
校方事后查看电眼画面,并在事发约一周后,于2月23日报警处理。男童的父亲也于24日带男童到医院检查,证实男童的头部有一道0.5公分抓痕,肩膀周围则有瘀伤。
庭上披露,被告在案发两天后(17日)辞职。
被告今早在两名亲属的陪同下出庭,法官下判后,被告不断抽泣。
法官下判后,允许被告与家人说话。
被告与律师和两名亲属谈话时,不断落泪,神情难掩落寞。
新的一天,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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