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国家警察局解除对警察纹身禁令
菲律宾国家警察局 (PNP) 将推动对警员和有志于成为警察的人实施禁止纹身的禁令。
菲律宾国家警察局发言人 Jean Fajardo 上校在周一的电话采访中表示,菲律宾国家警察局局长 Rommel Francisco Marbil 将军解除了对该措施的禁令。
“7 月 3 日,菲律宾国家警察局局长批准解除禁令。这意味着将实施指导方针,特别是那些进入菲律宾国家警察局的人不得有纹身的规定。
当然,那些有兴趣通过招聘或横向进入甚至菲律宾国家警察局学院 (PNPA) 进入菲律宾国家警察局的申请人,他们不能加入菲律宾国家警察局和 PNPA,”Fajardo 用菲律宾语说道。
菲律宾国家警察局早些时候暂停了纹身禁令,因为一些警官要求菲律宾国家警察局卫生服务局 (HS) 评估有纹身的现役警员提交的声明。
法贾多表示,声明中的信息将成为警员健康档案的一部分,他们将有三个月的时间来去除这些可见的纹身。
然而,她表示,菲律宾国家警察局的技术工作组尚未发布有关去除现有可见纹身的规则。
她说,由于菲律宾国家警察局卫生服务部门没有用于此目的的设备,因此警员必须承担去除纹身的费用。
她说,另一个讨论主题是,出于医疗考虑,现役警察去除多个可见纹身的规定期限。
“如果某位菲律宾国家警察局人员有可见纹身,不只是一个,也不是两个,而是多个,该怎么办?
这些纹身需要一次性去除吗? “HS 仍在为此制定具体程序,”她说。
未能遵守三个月纹身去除规定的警察将受到调查,并可能面临行政指控。
“如果有医疗原因,可能会给他足够的时间遵守,但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拒绝的人,通告中明确规定,他们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法贾多说。
此前,有纹身的警察必须签署一份宣誓书,声明他们不可见的标记。
法贾多说,该政策不包括美学纹身,例如但不限于眉毛、眼线或嘴唇。
菲律宾国家警察局表示,未经授权的纹身包括极端主义、种族或宗教歧视和冒犯性、猥亵纹身、种族主义、性别歧视以及与被禁止或未经授权的团体有关的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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