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上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将不算“工伤”
在越南,修订后的2024年社会保险法取消了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享受工伤事故福利的条件。如果您在上班途中发生事故,您有权获得疾病津贴
2024年越南《社会保险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雇员在从家到工作地点或从工作地点到家的合理时间和路线内发生事故的情况下,雇员将失去工作事故福利金,但有权获得疾病福利金。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请假治疗的,疾病补助标准相当于工资的75%,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赔偿金的依据。
越南社会保险机构表示,这一变化是合理的,因为根据《职业安全健康法》的概念,职业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身体任何部位、功能损伤或者造成劳动者死亡的事故。发生在工作过程中,与工作和劳动任务的执行相关的。
岘港发生工地触电事故。
同时,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情况并非发生在工作过程中,也不是与执行工作或劳动任务有关,因此如果认定为工作事故,也是不合理的。雇主不应该对雇员在非雇佣时间造成的错误承担责任承担。
员工的工作过程不会发生在上下班途中,因此强行让用人单位对非员工原因造成的过失负责是不合理的。
但是,根据现行职业安全卫生法的规定,参加劳动事故和职业病保险的劳动者在从居住地到工作地点或者从工作地点的途中发生事故的。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内返回工作地点,因事故导致工作能力减少5%或以上,您有权享受工伤事故福利。
2023年,越南全国发生职业安全事故7394起,死亡7553人,其中重伤1720人;死亡事故662起,死亡699人。仅在劳动关系领域,职业事故和财产损失的总成本就近163,570亿越南盾(人民币约46.72亿元)和超过149,770个工作日。无劳动关系地区劳动事故发生数量、受害人数均呈现上升趋势。 {:5_126:} {:6_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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