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单身女性冻卵案 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国首宗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当事人徐枣枣因为未婚,无法提供结婚证,被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拒绝冻卵,此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周三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中国对冻卵等辅助生殖技术的规定显示,辅助生殖技术只能由已婚夫妇行使,单身女性并不享有该权利。不少观点认为这个规定落后于当前社会现实。
徐枣枣(右图右2)于去年5月参加二审。
判决书显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援引多项法律规定认为,医院拒绝为徐枣枣冻卵,不构成侵权。但在判决书结尾,法院也给出柔性表述:“随着中国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相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医学伦理规范也可能发生相应变化。”
徐枣枣在30岁那年有了冻卵的想法,而后被拒。31岁生日当天,她首次去法院申请立案。
今年36岁的她,拿到终审结果。横跨6年的“中国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最终以原告败诉而结束。她说,“这个结果也算是在意料之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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