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高等法院裁定 黎智英3控罪表证成立
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勾结外国势力、发布煽动刊物罪等3项控罪,全部表证成立。黎智英案周四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入第92天审讯,进入控辩双方口头中段陈词。辩方希望法庭裁定黎智英3项控罪表证不成立。
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指,《苹果日报》作为新闻机构,在自由社会中运用“第四权”监察政府,可发表不同角度分析及评论,并没非法意图或刑事串谋。法庭应考虑《基本法》赋予的言论、新闻自由。
香港法官周四裁定黎智英3项控罪均表证成立。
香港检控单位反驳称,被告之间的协议本身非法,协议自动失效的情况不适用于本案,法庭应一并考虑黎智英在国安法前的行为,以“全面理解本案”,何况黎智英等人的立场,即使在国安法生效后也没有改变。
最终,3名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裁定,黎智英面对的所有控罪表证成立,辩方须答辩。案件押后11月20日续审,届时黎智英将出庭自辩。黎智英继续还押,他离庭前,向家人比出爱心手势。
黎智英(76岁)在2020年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他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和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案件从去年12月18日开审,是香港首宗涉及勾结外国势力罪的审讯,黎智英对被控的3项罪名均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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