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男子打科兴疫苗后毙命 法庭裁定死于自然
香港一名患糖尿等病的63岁男保安,在2021年接种科兴新冠疫苗第二针,翌日感不适,出现胸口痛等症状,送院后不治。死因裁判法庭就事件召开死因研讯。陪审团周四(11日)退庭商议约6小时后,以3比2裁定死者死于自然,死因是心律不正,并建议接种疫苗前,医护应索取接种者过往病历。
本案研讯对象是死者曾庆城,他终年63岁。据证供显示,2021年7月初,他到私人诊所接种首剂科兴疫苗。同年8月6日,他到同一间诊所接种第二剂科兴疫苗,翌日死者感到不适,送往北大屿山医院抢救后不治。
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至伟,连同5人陪审团审理。为死者接种疫苗的私家医生,香港卫生署被列为利害关系方。
死因裁判官早前引导陪审团时指,若陪审团接纳专家证供,认为死者在注射疫苗前,已患心脏动脉血管病变,导致动脉粥样硬化及动脉阻塞,可裁定死于自然。若认为是有其他因素,例如因接种疫苗诱发过敏反应而导致死亡,可裁定死于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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