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亿元洗钱案被告王水明 判监13个月又六周
新加坡联合早报:30亿元洗钱案被告王水明认罪后被判入狱13个月又六周,约1亿8000万元的被起获资产被充公。土耳其籍的被告王水明(43岁)共面对22项控状,包括18项伪造文件和四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是洗钱案10名被告中控状最多的。他星期二(5月14日)在国家法院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国家法院法官莎米拉诗里巴蒂下判时说,王水明涉及洗钱的金额约为24 {:5_319:} {:3_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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