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一女子告陆路交警办公室主任,要求赔偿10万美元!
据柬媒3月30日报道,一名女子委托律师向金边市警察局局长尊那林起诉金边市陆路交警办公室主任非法拘禁,要求赔偿10万美元心里损失费。原告名为曾西敏,被告名为德毛。
根据原告的起诉书所述,德毛与同伙非法拘禁人员,侵犯身为女性弱势群体,即是受害者的权利、自由、荣誉和尊严。
2024年3月22日,原告曾西敏在2004路停车等红灯,突然有一辆摩托车行驶过来追尾她的汽车,导致摩托车骑士受重伤,汽车也受损。事后,交警将原告带到金边市陆路交警办公室问话,她说是摩托车骑士自己骑摩托车过来撞她汽车的,但交警不肯听且还拘禁她,从凌晨2点到(23日)上午10点,在家属寻找警察局局长干涉后才释放。
据悉,原告除了要求赔偿外,还要求尊那林局长对被告德毛和同伙采取法律措施处理。
针对这件事,金边市警察局发言人宋韦池轧于30日下午称,尊那林局长已经接到起诉书,并且下令进行调查,结果目前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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